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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工作法治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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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释法】不作为、乱作为引发信访事项被追责

发表时间:2024-03-29 17:29 作者:

一、案例基本信息采集

案例类型:信访法治化

供稿(湖南省信访局李媛

审稿(湖南省信访局张军华)

检索主题词:监督追责法治化、市场监管、源头追责

二、案例正文采集

不作为、乱作为引发信访事项被追责

案情简介

2023年以来,全国各地消费者网上投诉,反映湖南省某市部分网络培训机构虚假宣传,冒充抖音官方金牌讲师,宣传视频剪辑推广课程,承诺享受官方流量扶持,可月入5000至6000元,并可一个月无条件全额退款,诱骗消费者报名购买课程等问题。经抖音平台官方核实,并没有所谓的金牌讲师,课程内容也与宣传不符,与网上宣传有较大差距,消费者申请退费困难。该信访事项受害群众涉及人数众多、遍布全国各地;网络培训机构仅注册地在某市,具体工作人员及实际收款公司并不在该市,信访事项处理化解较为困难,且受损群众多、数额大,并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。

调查与处理】

该信访事项经由上级交办给该市相关责任单位后,责任单位存在推诿不作为的现象,信访事项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办理,致使部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及时保护。该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立即组成专门的调查组,深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调查,并调查了部分消费者,拟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源头问责。经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:一是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对该市甲、乙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约谈;二是甲区纪委对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段某予以政务立案调查,乙区纪工委对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某予以政务立案调查;三是市信访联席会议对网培机构负有审批、监管责任的甲、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教育局、人社局予以全市通报批评。经政务立案调查,甲区监委、乙区监工委分别决定对段某、唐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。

分析与启示

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三十九条规定,对在信访工作中履职不力、存在严重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,视情节轻重,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约谈、通报、挂牌督办,责令限期整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三条规定,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,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,提升登记管理水平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,执法人员玩忽职守,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、处罚,致使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本案中,相关责任单位不依法履职,对网络机构审批不严,日常监管执法不到位,信访事项办理不力,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的情况,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,引发了该信访事项并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,依法应当予以追究责任。